交诚2026年第五期

基础信息

  • 公告日期: 2026-08-11
  • 簿记建档: 2026-08-18
  • 设立日期: 2026-08-21
  • 法定到期: 2033-12-26
  • 付款周期: 半年度
  • 底层资产: ⚠️不良资产
  • 细分资产: TBD
  • 产品系列: 交诚
  • 簿记人: None

支持证券

债券名称剩余面额当前余额当前利率起息日期预期到期发行规模发行价格
优先100.0033,000.001.87 %2026-08-182029-12-2633,000.00100.00
C100.0010,500.00/2026-08-182031-12-2610,500.00100.00
名称发行规模配售规模利率类型加权平均期限设立日期
优先级33,000.0031,350.00固定利率2.370002026-08-21
次级10,500.009,975.00零息式3.740002026-08-21


融资结构

募集规模: 43,500.00
次级比例: 24.138%


资产池统计
起算日期: 2026-05-31
本息费余额:155,306.46
本金余额:149,557.25


资产池回收预测
    联合资信: 52,610.73 (回收率: 33.875%)
    中债资信: 52,245.09 (回收率: 33.640%)


资产池五级分类
    次级: 50.27%
    可疑: 18.35%
    损失: 31.38%


相关发行: 过去18个月同系列产品,以及过去12个月同底层资产类别产品,以及发行利差


售前报告: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正面观点

  • 资产池分散度较好:入池资产共3635笔,涉及1065户借款人,单户最高未偿本息费占比0.65%,单户最高预计回收金额占比1.24%。
  • 入池资产大多附带以居住用房为抵押物的担保,加权平均当前贷款价值比111.55%,抵押物处置回收是主要回收来源。
  • 优先/次级结构为优先级证券提供充足信用支持:预计毛回收率33.88%,毛回收金额52610.73万元,优先级证券规模33000万元,优先受偿。
  • 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及过渡期内回收金额能较好缓释流动性风险。
  • 超额奖励服务费支付机制有助于促使贷款服务机构勤勉尽职。
  • 贷款服务机构交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经验丰富。

🟥 负面观点

  • 抵押物回收表现受房地产市场波动影响较大:2025年房地产市场供强需弱,房价存在下行压力,各地房价变动面临不确定性。
  • 处置过程中的偶然性因素导致预测回收金额及回收时间分布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可能存在担保物权风险:抵押权转移登记手续未办理,可能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 存在一定宏观经济系统性风险。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正面观点

  • 入池资产以抵押贷款为主,且抵押物全部为居住用房,抵押物相对其他资产具有更强的变现能力。入池贷款抵押贷款占比92.55%,抵押物全部为居住用房,一二类城市占比73.38%,提高预期回收水平。
  • 入池资产借款人和地区分散度较高,前十大借款人贷款余额占比为5.70%,地区赫希曼指数为0.04,有效降低集中风险。
  • 入池资产当前逾期期数较短,加权平均逾期期数10.31个月,债权回收可能性较高。
  • 本期证券交易结构下,资产池回收现金流能够为优先级证券提供较好的信用支持,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的设置一定程度上缓释了证券的流动性风险,信用触发机制较为完备。

🟥 负面观点

  • 资产的实际回收率与回收时间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入池抵押类资产中71.16%的贷款诉讼阶段仍处于法院判决前,诉讼进展相对偏慢,成功处置抵押物所需时间可能更长。
  • 部分资产无抵押担保,还款来源有限,借款人存在一定比例失联和停产情况,回收水平相对较低。信用类贷款余额占比7.45%。
  • 入池资产当前抵押率较高,抵押物整体评估价值对资产池贷款余额的覆盖程度较低。同时,入池资产未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存在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风险。
  • 实际发行利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证券兑付存在一定风险。
  • 本期证券抽样调查的风险,入池资产数量众多,会计、律师只采取抽样方式尽调,个别初始入池资产可能具有瑕疵或不符合合格标准。
  • 宏观经济在政策持续发力和新旧动能加速转换背景下将保持长期稳中向好的势头,但仍需关注外部环境变化与宏观行业因素对信用风险的影响。

违约前分配


  1. 处置费用:从信托财产中优先支付实际发生的处置费用,按约定计算(如优先级本息未偿清前为前一个收款期间处置收入×2%,清偿后为×3%)。
  2. 税费:支付当期应付税费,按实际发生。
  3. 发行登记服务费:同顺序支付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发行登记服务费除外),包括受托机构垫付的费用总额。
  4. 登记托管机构/支付代理机构服务费:支付当期应付而未付的服务费用。
  5. 优先支出上限内费用:同顺序支付不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资金保管机构资金汇划费除外)。
  6. 当期服务报酬:同顺序支付受托人、资金保管机构、评级机构、审计师(如有)、后备贷款服务机构(如有)的当期服务报酬。
  7. 优先级证券利息: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当期应付利息,按固定利率计算当期应付利息。
  8. 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计提至余额不少于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补足至下一支付日优先级证券利息及之前所有应付金额总和的1倍。
  9. 超优先支出上限费用:同顺序支付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资金保管机构资金汇划费除外)。
  10. 优先级证券本金: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直至偿还完毕,过手,按剩余可用资金支付。
  11. 贷款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支付累计应付未付的贷款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按约定。
  12. 次级证券本金:在优先级证券本息偿付完毕后,支付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直至偿还完毕,以剩余资金支付。
  13. 次级证券固定资金成本:支付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固定资金成本直至清偿完毕。
  14. 贷款服务机构垫付费用:支付贷款服务机构先行垫付且尚未受偿的剩余全部处置费用。
  15. 超额奖励服务费:在次级证券本金和固定资金成本偿付完毕后,将剩余资金的90%按合同约定支付超额奖励服务费给贷款服务机构。
  16. 次级证券收益:将支付超额奖励服务费后的剩余资金作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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